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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金融中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2024年11月11日 17:54 来源:农金在线网

以“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为内涵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是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不断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本质的认识,把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而得出的,这为我国提升金融软实力、建设金融强国提供了重要遵循。红色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鲜亮的底色。自1921年成立起,无论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红色金融事业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跨越发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跨越时空一脉相承蕴含其中。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金融事业中的以义取利


中国共产党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践行“以义取利”的金融伦理,经过28年浴血奋战和顽强奋斗,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横征暴敛、巧取豪夺,建立起了为人民大众服务的金融体系,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奠定了物质基础。


(一)大革命时期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围绕帮助工农群众摆脱高利贷盘剥,展开了一系列的政策研究和探索实践。1922年中共二大首次提出帮助农民解决问题,当年12月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中建议组织农民借贷机关并实行低息借贷。1923年中共三大通过《关于农民问题决议案》,具体提出以月息二分五厘作为农村借贷最高界限。同时,由国家通过开设农民银行等方式调剂资本避免农民陷入高利贷的主张在1924年也被写入了共产党人参加起草的国民党一大宣言。1925年中共四大提出反对封建的经济关系,所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要求动员组织农民参加“经济的和政治的争斗”。同年,《中国共产党告农民书》发表,其中要求政府承认由农民组织的农民协会和以乡村自治机关开办农民借贷机关的两项主张成为主要实践模式。


实践方面,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个新型农民组织衙前农民协会于1921年9月在浙江省萧山县成立,在党的金融政策指导下,1924年衙前农民协会成立衙前信用合作社,主要开展帮助农民生产的无息借贷。1926年12月,湖南省衡山县柴山洲特别区农民协会成立以“维护无产阶级、维持生活、扶持生产”为宗旨的柴山洲特别区第一银行,作为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组织成立的最早的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银元票成为了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最早的人民货币和革命货币。按照在农民协会体制下建立属于农民自己金融组织的模式,围绕实现“以制止高利借贷,提倡平民储蓄,活泼地方金融,增进工农生活为唯一之目的”进行了诸如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浏阳金刚头公有财产保管处等多种方式的探索,为以后革命根据地金融工作开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大革命失败后,根据八七会议确定的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中国共产党开辟了中国革命新道路,在全国创建了17个革命根据地,创建了苏维埃红色政权。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创造性的将经济金融工作与革命战争、发动群众有机结合。1928年中共六大认真总结了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通过《土地问题决议案》,对高利贷与商业资本勾结对农民的剥削进行了深入分析,清晰提出“国家由农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经手办理低利借贷”的主张。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次月初经济政策和借贷条例颁布。1933年,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南部十七县经济建设大会上毛泽东主席作了《必须注意经济工作》的报告,提出“只有开展经济战线方面的工作,发展红色区域的经济,才能使革命战争得到相当的物质基础”“也才能使我们的广大群众都得到生活上的相当的满足”。抵制高利贷,解决人民贫苦,打破封锁,融通根据地经济,支援革命战争成为根据地金融工作宗旨。在这一宗旨下,红色金融事业实现逆境中开拓。从1928年2月第一个苏维埃政权银行——海陆丰劳动银行成立,到1933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宣告成立,直到1937年10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此间中国共产党先后创立了46家根据地金融机构,对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巩固苏区政权、配合军事作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近1亿人口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发展经济,开展金融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旷日持久的反侵略战争。1939年7月,日寇借助暴雨挖掘河堤,淹没冀中地区1万余座村庄。晋察冀边区银行以政府偿还为保障向灾民发放信用贷款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在晋冀鲁豫边区,自1939年9月冀南银行开办,在烽火硝烟中累计发放农业、工业、商业贷款分别达4.5亿元、7亿元、6.4亿元。除了保障战时军需民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抗日民主根据地统一流通货币,建立相对独立的金融体系,并运用金融武器,开展对敌经济斗争、货币斗争,抵制驱逐日伪币和杂钞劣币,应对日伪币套购、劫掠边区物资,打破国民党政府对边区的经济封锁、破坏和对经济命脉的控制,粉碎日寇 “以战养战”开展经济金融领域掠夺的图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金融事业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保护人民利益的堡垒”“培养抗战经济的摇篮”。


(四)解放战争时期


历经日寇长期战争侵略和经济掠夺,广大农民极度缺乏生产资金,面对新老解放区此种情况的普遍存在,为活跃农村金融、调剂有无解决农民生产资金困难,1946年起,中国共产党在晋冀鲁豫解放区和山东解放区广泛开展信用合作事业。在冀南银行的引导和扶助下,到1947年8月,晋冀鲁豫解放区太行区信用合作组织发展至600余个,资金达2.1亿元。在中原解放区,随着城市的不断接管,金融工作及时进行了适应调整。因国统区货币持续贬值造成解放区物价上涨,货币购买力下降,中州农民银行贯彻“发展生产、公私两利”政策,通过采取科学调整存贷利率、实行折实存贷等措施,不仅实现了自身扭亏保本,还有效减少了市场投机行为,进而更有力的扶持了生产发展。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大解放区金融事业,在满足战争物质需要、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同时,获得积累壮大,为建立集中统一的人民银行体系奠定了基础。


二、20世纪50年代河北省农村金融事业探索与发展中的诚实守信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十年间,传承着人民利益至上红色基因的农村金融工作在诚实守信经营观的引领下探索开展,在发展生产、抵御自然灾害、促进互助合作化以及支持统购统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支持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为实方牢,业无信不兴。这一时期,河北省农村存贷款金融业务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得益彰,正是尊重客观事实,因时制宜、因势利导、诚信用力的结果,而工作偏差的出现则是突破行业自律和契约精神,夸大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作用,一厢情愿急于求成造成的。


(一)探索发展成效显著


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以存款为中心的农村金融工作方针。1951年,人民银行召开第一届农村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农村支行要以80%精力去搞农村金融工作。在河北省,为适应和打消农民重货轻币、钱粮备用不愿储蓄的心理,初期的1950年至1951年,储蓄形式主要为实物储蓄和折实储蓄。1952年,农村储蓄围绕增产节约运动全面开展,开办了有助于提升货币储蓄适应度的定活两便储蓄,深受欢迎。随后两年,主要是以配合统购统销开办优待售粮、售油储蓄。1954年底,全省农村储蓄达到4243万元,较1952年底增长136%。到1955年,货币储蓄已被普遍接受。在此期间,还采取了开办爱国储蓄、有奖储蓄,在乡村两级分别建立金融委员会、金融小组等措施,有力推动了存款工作发展。


同一时期,河北省农村贷款工作主要是围绕帮助个体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合作互助组织发展而开展的。个人贷款方面,仅1950年通过发放折实贷款便帮助农民购买肥料1.29亿公斤、耕畜3.28万头,解决207万亩粮棉种子,打井2.09万口。1953年,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发放救灾贷款1018亿元(旧币)支持生产自救。1956年开办贫农合作基金贷款,帮助250万户农民解决了交纳入社股份基金的资金困难。集体贷款方面,1950年起给予实行统一分红的农业社和互助组贷款利率优惠。1955年,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办理农业生产合作社贷款暂行办法》,将集体贷款规范划分成农、副业周转和设备等4类,当年放款6294万元,占农业贷款的72.6%,带动了全省80%以上农业社增产。到1957年末,集体农业贷款余额达1.08亿元,比1950年增长近23倍。


(二)违实背信导致偏差


1952年增产节约运动中,刚刚建立的人民银行县级机构间相互挑战,盲目加大收储任务,出现了贷款扣储、罚储、摊派等情况。为此,在1953年,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采取了不分配储蓄任务,不做储蓄计划、不专为储蓄开会、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吸收储蓄的工作方法。随着1955年农村信用社乡级覆盖率达到99.8%,农村储蓄工作主要转由信用社办理,办社积极性空前提高,流动服务、背包上门,深挖储源,吸收存款比上年增加近3倍。但硬性动员存款和限制取现的“过热”现象在1956年也随之蔓延,有些地方甚至发生了通过查询存款户名单,直接将信用社存款转为农业社投资的情况,造成取现增加、收储困难、储蓄额下降。国务院因此发出指示予以纠正,“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四项原则的宣传贯彻在全省得以加强。1958年,提出信用社存款翻番的不切实际目标,错误推广了“实物转存款”等虚增存款的做法,使得信用社资金周转不灵、信誉下降。


贷款业务波折主要出现在1958年。当时出现的比收贷进度,致使人民公社归还了一些还不到期和本应由生产队和社员归还的贷款。另外,将贷款规章办法视作“相信制度不相信人”而打破,贷款发放和使用不分有无计划和物资保障,不分定额内外和种类。还在全省信用社开展了“苦钻、苦干和深挖、深算,放款翻两番”活动,盲目使用造成大量资金难以收回。这些不仅违反了农贷政策,更违背了经济和金融规律。


三、1978年至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守正创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的序幕,其后的三十年间,党中央有十年印发了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就农村金融政策改革发展做出决议的文件有9个,对于农业市场化与组织化、农村工业化以及带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中折射出了以守正创新金融文化为主旨的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缩影。


(一)放活农村金融政策,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益


1983年至1986年的4个中央“一号文件”围绕破除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弊端,逐步推进市场取向改革,在农村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倡导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确立了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农村产业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与之相匹配的是金融政策的改革,从增加投入、广辟资金来源、加强社会服务等方面入手,首先重新定位“信用社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信用社要进行改革,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着力恢复完善了农村信用社在聚集资金、办理信贷、监督资金使用方面的平台载体作用。坚持实行“农村存款要优先用于农村,多存可以多贷”的方针,随后进一步提出“要区分不同地区适当降低信用社提存准备金比例,不得向信用社下达指令性转存款指标,保证信用社多存多贷。”为确保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益,贷款利率浮动、跨地区存贷业务等新政策也相继出台。无独有偶,相关政策不断放活,在保障农业贷款需要的前提下,允许经营农村工商信贷业务。特别是在198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明确提出对乡镇企业实行信贷优惠,对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小能源工业的投资和其他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费,在贷款数额和利率上给予优惠。次年,又在此基础上要求制定不同区域和产业的信贷政策,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技术改造。为此,家庭经济和乡镇企业两大主体得以蓬勃发展,并激发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生机和活力,有力促进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有效保持了农业稳定增长。


(二)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进入21世纪,2004年至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将致力于农民增收作为“三农”政策的核心目标,实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在金融领域,以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抓纲带目,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为农民增收减负、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健全了体制保障。2004年开始提出“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建立金融机构对农村社区服务的机制,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到2005年“推进”,进一步细化提出“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再到2006年“加快”,要求“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一直到2008年“深化”,“加快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加强财税、货币政策的协调和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等政策落地。至此,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加速形成,信贷资金支农渠道不断拓宽。在此期间,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范围力度不断加大,担保基金和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也得以探索建立。


四、1997年以来历次金融工作会议中的稳健审慎与依法合规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我国金融系统最高规格会议,对重大金融改革和金融政策起到“定调”作用,自1997年起先后召开五次,2023年“升级”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历次会议始终紧紧围绕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三项重点任务,聚焦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着力增强我国金融业发展和竞争能力,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期间全方位展现了金融领域新发展理念树立和新发展格局构建的赓续历程,多角度反映了稳健审慎、依法合规等金融文化要素的塑造和传承。


(一)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


历次金融工作会议对于发展理念进行了精炼的诠释。首次会议时提出促进国民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随后会议均以“发展”替代了“增长”,表明已逐步由追求总量的增加到系统的改善。随后三次会议,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平稳较快发展和实现科学发展”“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科学发展”的不同表述,可以看出发展方式从“快”向“稳”的转变,突出了健康和科学。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随着我国经济已进入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攻关期,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要求在第五次会议上被提出,体现了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到了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高质量”对于金融领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


发展理念决定目标任务,目标任务推动政策举措。随着新发展理念的逐步确立,历次金融工作会议对于金融工作的认识和实践也在随之深入,正所谓刚举目张。党的十六大前召开的两次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的定位为,保证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提出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看待金融问题,进一步深化对“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的认识, 把金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上,视角逐步拓展,形成了稳中求进的基调。此后到党的十八大前召开的两次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的定位内涵更加丰富,除了坚持把金融工作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提出切实转变金融发展观念,强调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要求金融把提高自身效益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共生共荣,脱虚向实的导向日益加深。进入新时代后召开的两次金融工作会,将金融提升到了国家重要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同时将金融安全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高度,对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依法合规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确保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三)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金融附带风险属性,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网第一道防线,是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重要保障,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是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举措。自首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我国在经济金融领域先后成功应对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及三年疫情导致的世界经济下行等外部复杂严峻形势。从最初的“规范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秩序,把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到“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再从“树立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行业风气”,到“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无论法治还是德治层面无不体现党和国家将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为此,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健全,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已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得到重申,金融稳健审慎、依法合规发展必将上升至新的高度。


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强化金融文化自觉与自信,必将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系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秦皇岛审计中心  朱博)



【责任编辑:刘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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